新华社专电在近年来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高校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市场行为逐渐增多的背景下,校园内的经济腐败和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
不久前,湖北省有关部门在关于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中称:目前高校经济腐败案发案急剧上升,主要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流量大的领域,基建、采购、招生等财权部门是“重灾区”。
在“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中,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在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计人民币86.2万元;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原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君,原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
同样是分管后勤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原副院长刘其泰,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22万多元。紧接着,湖北经济学院基建处处长朱家振、中南民族大学基建处处长郑立建等人也相继涉嫌经济犯罪“栽了跟头”。
高校经济腐败案件的多数涉案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同时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免疫能力又极为低下。在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中,工程承包商借打牌拉拢大学几位管基建的干部,打牌前先给每人发1万元作赌资,事发后一名涉案人员曾辩白说:“这不过是朋友聚会,在一起娱乐,怎么会是犯罪呢?”
职务犯罪凸显监管漏洞
谈及高校经济腐败案件呈上升势头的原因,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群认为除了个体主观问题外,监管缺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高校招投标采购中,虽然学校也有制度,但实际操作中还是采购中心全权负责。在采购过程中,所谓“阳光招标”只是走程序,申请项目的部门既没有参与权,也没有建议权,更没有监督权,这就为采购项目的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检察人员举例说,武汉大学四校合并后,每年采购额在3亿元左右,全由采购中心原主任成金华的“一支笔”当家,他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而在这个中心分管教学及科研设备采购的原副主任鲁宗智也很快步了其后尘。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有关负责人集体贪污案也很典型。相当长一段时间,原先的系主任刘居富、系副主任屠大华、党总支书记常早清3人利用财务管理漏洞,将每年全省培训中小学校长及非师范专业教师的费用打入会计个人户头,金额最高时达200多万元,完全是自由支配。
检察人员说:“个别部门中,个人言论代替了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这正是高校经济犯罪案开始上升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