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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海善通讯员耿世良宋银光)昨日上午,四川籍男子邓某在莱阳城区因装修欠款纠纷爬上20余米高的广告牌上讨要说法,引来数百群众围观。莱阳市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出动30余名警力,经过约3个小时的劝说,将邓某解救下来。
2004年12月,四川籍男子邓某从一姓彭的男子手中承包了莱阳市金海洋火锅城的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彭某携带工程款跑了,导致邓某近4万元的工程款无法讨要。邓某多次到金海洋火锅城要钱,但火锅城经理杨某称钱已经付给彭某,让他向彭某要钱。无奈之下,邓某起诉到莱阳市法院,要求金海洋火锅城赔偿装修款。法院经审理认定,金海洋火锅城将装修工程承包给彭某,并且装修费也已经付给彭某,邓某是从彭某手中承包工程,与金海洋火锅城没有关系,金海洋火锅城不承担付款义务,所以判决邓某的起诉理由不成立,并于1月16日给邓某下达了判决书。
邓某心灰意冷之际,想到了爬到广告牌上讨要说法的办法。当日上午9时许,邓某爬上位于集贸城西南角一广告牌上后,一边散发传单,一边叫嚷要自杀,引来数百群众围观。民警将群众疏散后,调来充气垫和消防云梯等急救设备,巡警大队教导员武爱民爬上云梯进行耐心劝说,莱阳市公安局局长邹仁东、副局长李素庆闻讯先后赶到现场指挥。12时15分,邓某终于被民警解救下来。目前,邓某已经被送往派出所处理。
同济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认为,邓某的行为其实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遇到此种欠款纠纷,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解决,千万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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