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偶感身体不适,来到海南省军区187医院看病。在等候抓药的间隙,记者发现医院大堂一隅聚集了许多人。走过去一看,原来,大家是在阅读驻琼某部写给187医院的感谢信,感谢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及时有效地救治了该部在军事活动中受伤的战士。 感谢信写得情真意切,流畅优美的文字之间充满对医护人员高超医术和敬业精神的感激敬佩之情。
然而细读下来,记者感到有些不对劲。信的正文部分,简要叙述了该部某连执行军事任务遭遇意外,数名战士受伤,得到医院救治的经过。在叙述中,这个部队所属某部的番号前后出现2次。而在信的落款处,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政治部的具体名称,并盖上了该部政治部的公章。
得到他人的帮助后写感谢信,无可厚非,但是把部队的番号和具体名称写于公开场合显然缺乏保密观念。《保密条例》中明确规定:“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属于军事秘密。另外,在感谢信中叙述军事活动中的意外事故,似乎亦应谨慎。
由此,记者联想起一些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的事情:一位部队干部在与地方人员交往中使用名片,上面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一应俱全;另一位干部在参加地方活动时,过于“详尽”地填写了个人和单位资料;地方单位到部队慰问,随队前来的地方摄影师在营区随意拍摄;对外营业的部队招待所将军线电话号码打在广告牌上……就在前几天,几位部队领导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收到的新年贺卡,收信人一栏赫然注明着部长、处长、团长等职务。
写感谢信致谢、节日互寄贺卡、参加地方活动等等,这些都是部队生活中常见的细节。然而,任何一个细节中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军事秘密的泄露。保密工作只有满分和零分,再小的细节,也可能使保密工作由满分降为零分。(本报海口1月2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