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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滕礼吴孟菲)昨天,福田区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会上提出,要进一步重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处治群体性事件能力。并同时出台了34个应急预案分案及专项预案,要求在处治群体性事件中严格做到“三个一”,明确责任主体。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该区全方位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实现社会治安形势逐步好转。全年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9%,逮捕人数同比上升38.9%。街道办事处和租赁部门认真抓好出租屋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推行“旅业式”管理模式较出色;街道办扎实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以群防群治为依托,实现由“专业型”警务方式向“社会型”警务方式转变等等,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贡献。
会上对当前及今年政法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恶意欠薪专项排查调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惩不良老板,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要全方位提升改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为应急公共事件提供必要保障。要求首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矛盾纠纷发生在哪些行业领域,哪些行业和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与群众对话,化解矛盾。其次是要严格执行处置纪律,在处治群体性事件中做到“三个一”:一定要到现场、一定要第一时间到现场、一定要到第一现场。
除此之外,会上还出台了34个应急分预案及专项预案。其中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地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作者:记者滕礼吴孟菲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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