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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在监狱的人性化管理尝试方面,甘肃省是走在全国较前列的,多年前,在甘肃省的部分男监中便推出“鸳鸯房”,后虽然在运行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停止,但是,其社会意义非常深远。近日,北京女子监狱将在春节期间开设女犯人同居会见活动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我省司法界人士和服刑者亲属的关注。 1月18日,记者从甘肃省女子监狱了解到,该监狱因硬件及医疗等方面的原因,该活动在目前还不能展开。
甘肃省女子监狱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甘肃省女子监狱的建设工程目前只进行了一半,首先在硬件上不允许开展女犯人同居会见活动。另外,监狱的医疗等条件也跟不上。比如,开办夫妻会见室,允许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同居,如何确保其采取避孕措施就是其中首当其冲的难题。
“鸳鸯房”存在已10年
10年前,在甘肃省的17座监狱中,酒泉监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率先在监狱设立了“夫妻同居室”。据了解,当时酒泉监狱腾出两间房子,购置了床具,对入住者条件做了严格的限制:入住者必须具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要绝对保证是人犯的配偶;享受“夫妻同居室”的仅限男性人犯。享受“夫妻同居室”的人犯先提出书面申请,监狱方面根据其表现及评分情况,审核同意后报监狱领导批准。
有人反对有人赞同
面对这种尝试,各界人士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省内有关法律法规专家认为,假若犯人权利扩大到不适当的程度,监狱必将失去应有的威慑力,不仅不利于防止犯罪,还会造成犯人之间的不公平,而且对犯罪行为的受害方也不公平。
另有人认为,对已婚犯人要求感情和生理交流的权利,法律没有剥夺。设立“夫妻同居室”是改善服刑人员人性待遇的一种途径。由于“夫妻同居室”的特殊性,在制度上还应研究。他们甚至认为,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隔离封闭关押,容易导致人在心理和生理的“变态”,如果给他们过性生活的权利,他们会在精神愉悦的状态下接受改造,监管的效果也会更好。
只是试点没有推广
一业内人士称,服刑人员“夫妻同居”在我省摸索过一段时间后,因为操作手段不完善等原因,运行到2003年左右,就不再推行。
当时,记者采访时业内人士分析,甘肃省部分监狱“鸳鸯房”慢慢消失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鸳鸯房”只适用于男囚犯,怕女囚犯怀孕无法适用,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再说对于囚犯来说就是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以达到惩处的目的,如果放开的太多,就怕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好监控,如果囚犯在监狱外活动,狱警就不好掌握,造成囚犯逃跑就得不偿失,如果安排在监狱里面,监狱又会出现经费问题。本报记者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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