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2006年陕西省将对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把医院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模式。其中公益性医院医务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日常运行经费由政府负担,实行药品购销不加成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性医院执行现行财政补助政策和收费标准,但将设立一定比例的扶贫病房,减免医疗费用,同级医院之间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