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吕宁丰 通讯员 胥照付)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国务院制订的《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为了让我市郊县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十一五”期间我市首次把建设覆盖郊县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列入了政府年度考核指标,按照计划,今年全市郊县要发展烟花爆竹连锁店400家,以后连锁规模还要逐年扩大。
同样是销售烟花爆竹,主城区的摊点一年只开张15天,而郊县摊点一年四季营业。郊县摊点还兼售其他日用商品,因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仅江宁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就有600多家,全市7郊县有近2000家,这些摊点小散乱差,安全标准低,亟待提档升级,发展连锁经营是大势所趋。”市供销社副主任李高正介绍,从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名录上,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都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鉴于此,国家对烟花爆竹实行了由供销社系统归口经营,进入市场烟花爆竹产品发放销售许可证的制度。
市供销社已制订出相应配套的管理办法,今后要加盟烟花爆竹连锁店网点都要按这个标准进行考核。按照统一店面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的“四统一”原则布点。同时,对销售网点还要实行专人管理、专柜经营和设立专门储藏室的“三专”原则。并要求销售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要实行专柜经营,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每个零售摊点储存量不能超过10箱,总药量不超过2.5公斤。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从过去农用车、三机、三轮车、小板车改为封闭的箱式货车,并且每部车上还要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和随车的消防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