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打工女子不堪重负溺死亲生幼女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华璐报道:来广州打工的农村妇女周模英,不堪生活重压,把久病不愈的亲生女儿扔进河涌致溺亡,日前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个颇轻的判决,与此前庭审中的一幕恐怕不无关系:指控周模英犯下杀人罪的检察官,在指控周模英犯罪行为的同时,又洒泪法庭,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周模英是江西新建县人,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去年年底,她抱着未满月的小女儿和一岁的儿子从农村老家投奔在广州打工的丈夫,三岁的大女儿则留在老家随70多岁的爷爷奶奶生活。来到广州后,周模英一家四口和妹夫住在天河区车陂村的出租屋里。周模英没有找到工作,只能在家为五口人做饭洗衣和照顾孩子。
去年7月15日,小女儿发烧,周模英带孩子去正规大医院看病,一次就花了200多元。后来孩子高烧不退,她没钱再去,就在附近的私人门诊看医生,最少一次也要花30元,孩子的病还不见起色。而丈夫每天忙着打工,对她和孩子漠不关心,周模英觉得很委屈,心想孩子可能再也治不好了,干脆抱着孩子一起跳河算了。
去年7月20日晨,周模英在租住地的大院里把小女儿投进河里,造成女儿溺水身亡。周模英说,她本想和女儿一起跳河,但想起自己要是死了,才四岁的大女儿和两岁的儿子没人照看,于是就没跳。20日上午,孩子的尸体被警方打捞上来,周模英交代了罪行。
在去年12月7日的庭审中,周模英表示对指控的事实没有任何意见,并一直伏案痛哭。公诉人表示,这位母亲的行为虽然可恨,但究其原因,亦属可悲。他说,“很显然,无论什么样的惩罚都无法挽回被害人的生命,弥补被告人的罪过,从这样的角度而言,无论什么样的判决都不过分。但是,家中的孩子和老人依然在等候她去照料,而没有妻子和母亲的家庭即将崩溃,因此,综合全案情节,本案的复杂原因和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悔罪表现,提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但对于法院的判决,周模英的丈夫还是表示判得太重了,他甚至考虑要上诉。因为他觉得,没有了妻子,这个家他就更加难以支撑了。判决过程中,这位丈夫一直拎着一个黑色大包,里面装的是几件厚实的女式外套。“今天天气冷,我到看守所给她送衣服。”他告诉记者,这些衣服都是公诉人杨斌送的,杨斌就是曾经泪洒法庭、请求法官对周模英从轻处理的那位检察官。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