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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20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中央美院附中招生舞弊案\(本报去年曾多次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徇私舞弊罪判处该校原校长金甲镇和副校长石良有期徒刑2年3个月,教务部主任柯肇晴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认定金甲镇贪污和受贿罪名不成立。
据检方指控,金甲镇在担任美院附中校长期间,与石良、柯肇晴在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改分并调换试卷,非法录取11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并将向家长收取的145万元赞助费据为己有;在担任中央美院美术教育系主任期间,编造购买设备和支付核心课程编写劳务费的票据,贪污24万余元公款。
据了解,从2003年10月案发后到宣判,金甲镇等人始终没有认罪,他们称,为了增加学校收入,他们扩招学生改换试卷,收取赞助费是学校“惯例”;为避免财务人员郑某挪用,而违规私存赞助公款,这在附中是“普遍现象”。
4名附中工作人员的证言称,金甲镇曾在“受贿款”存折上标明“此款为公款”;金甲镇单独“受贿”的65万元早已公开成为“校长基金”,并用于发奖金及出书;金甲镇被控贪污的24万元则是他为避免财政部下拨专项资金跨年度作废而预先提取,准备事后发放的课程编写费。
据此,法院认为金甲镇没有贪污、受贿的意图,检方有关指控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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