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3日讯(记者方春明)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家家户户都在欢欢喜喜忙大年,但蓬莱市大柳行镇东石硼村的70多户农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由于他们的儿女与村里有经济纠纷,本应发给老人的慰问金和福利品均被村委扣留。
该村69岁的王维长老汉称,前天,村里为70岁的老人每人发放200元钱和大米、面粉等食品,但没有他的份。找到村委询问,得知是被儿子“株连”了。原来,多年前,儿子王某欠下村委会1000多元钱,由于孩子家中有重病患者,生活困难,一直未还上,村里就扣发了老人的福利。王老汉称:“债务是儿子的事,与我无关。村里这么做没有道理。”据了解,在该村像王老汉一样遭遇“子债父还”的农户有六七十家。而村委会王主任谈起此事也是一脸无奈:“村里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实行这样的‘土政策’。”
对此,记者采访了华宇通律师事务所的吴明强律师。吴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王某与其父亲已分家各自独立生活,儿子的债务应由其自己偿还,殃及父母,于法无据。村委会可通过法律渠道,向法院起诉真正的欠款人来讨回集体权益。【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