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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换车标难过年检关 律师:此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本报讯记者常琳报道长城大吉普贴着丰田车标,菱帅车车头顶着三菱标志……如今不少车主喜欢私换车标,将爱车装扮成“明星脸”,目的是让自己的车开起来有“份儿”。 殊不知,这样做不仅年检过不了关,还构成了商标侵权。
小车换标为增贵气
出租车司机张先生向记者说,换车标最多的当数长城大吉普,该车在鞍山约有近千辆,七成左右的车都换成了丰田车标。此外,现在市内大约有五六辆凌帅出租车,该车进入鞍山大约有半年时间。由于凌帅车的外型和日本三菱车十分相似,且采用的都是三菱技术,为了显示自己血统纯正,司机们都愿意把凌帅车标换成三菱车标,更有甚者还在后挡风玻璃上贴着三菱商标字样,这样司机开起车来觉得很“风光”。
花几十元就能换个车标
在铁西一家汽车装饰店里,记者看到了各式各样的车标,价格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据老板介绍,丰田车标卖得最好。记者随后发现,汽车销售商、汽配城、汽车装饰店等众多地方都可以轻易买到仿制车标。一家汽车装饰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便是看到越来越多的车主都喜欢自己更换车标,才开始这项业务的。
“冒牌名车”难过年检关
针对换车标现象,鞍山市交管支队张凤辛副支队长说,国家规定机动车的商标、品牌不许变更。在年检中,如果发现机动车所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换、改装车辆商标,交管部门可滞留车辆的行驶证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整改。凡是更换颜色、车身张贴图案等的车辆也通不过年检。另外,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和交警将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从而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带来不便。
私换车标涉及商标侵权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说,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3款中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对于制造和销售车标及仿制车标的商家来说,如果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出售或为车主更换车标,那么这种行为便违反了《商标法》,已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车主作为最终消费者,私自在自己的车上使用他人的“名车商标”,也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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