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制订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管理层成员持股问题,《实施意见》虽然肯定了其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也做了相当严格的限定,同时规定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中医治疗高血压获取重大成果
对于什么样的管理层成员可以持股,《实施意见》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管理层持有企业非控股股权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在国外一些大企业中得到了验证,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激励与约束企业管理层的重要制度,从我国一些国有大企业的实践看,效果也不错。”国资委负责人解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