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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陵水1月22日电(记者良子摄影报道)两年前,陵水粮油商业小区100多购房户已向开发商琼海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交纳了契税,据调查,泰达公司土地权属转移及房屋销售契税应征税款为61万多元,税务机关已征收契税款15万元,尚差契税款46万多元未征收。 现陵水农税局向100多户征收契税,那么已交契税的小区购房户该向谁讨说法?
问题在承诺书是否有效
近日,陵水粮油小区的业主多次反映,他们两年前已向开发商交了契税,但农税局还让他们交税,说是真正纳税人是业主不是开发商,有关部门向他们不停下发催税通知书,这让他们感到很冤枉。
粮油小区业主王先生说,2003年底,泰达公司的人拿着有一位副县长及地税局局长、建设局局长签字的承诺书,说粮油小区的房屋契税由公司代收代征,后来他如数交纳了契税,对方也给他开了完税票证,从2005年5月份开始,农税局向他下发交纳契税通知书,说他还欠契税款。农税局说过去泰达公司交的款不算数,因纳税人是购房业主。王先生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王先生拿出一份盖有泰达公司公章的承诺书,上写:陵水地税局:粮油小区房屋建设所发生的税金由我公司代收代付。下有副县长李会明的签名批示。批示内容为“经研究,由地税局庞业天局长、建环局陈国义局长、王文师副局长办理。”下有几位相关负责人的签名,时间为2002年11月29日。既然粮油小区房屋建设的税金由泰达公司已代收代付,为什么县农税局还向业主收取契税呢?
农税局:承诺书不合法
记者随后到县农税局了解情况。记者将有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拿给该局杨副局长。杨副局长说,农税局原是地税局下属单位,他对承诺书的情况不清楚。杨副局长说,他从来没有见到这份承诺书,不管是什么人签名,都是不合法的,该承诺书是无效的,契税针对的是购房人,业主才是真正纳税人,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无权代收、代征。杨副局长还说现粮油小区还有40多万契税没有交齐,这笔款还是一定要征收的。
地税局长:签名时没看清
泰达公司据承诺书收取契税是否合法?这份承诺书如何出笼呢?记者来到县政府,李会明副县长下乡检查工作去了。记者见到了县地税局局长庞业天。庞局长仔细看着有他签名的承诺书说,在签这份承诺书之前,李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开会,为了让粮油小区及早开工,让几个部门协调,为泰达公司提前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其目的是让泰达公司持两证在银行贷款,庞局长形象的说“就是先乘车,后买票”。后来当泰达公司的人找他签名时他就签了。
记者提出承诺书明确写的是“房屋建设所发生的税金由我公司代收代付”、泰达公司是否有权力代收税金时,庞局长说,当时他没有仔细看承诺书的内容,他以为承诺书是有关领导会议的内容。庞局长说,泰达公司没有权力代收税金,泰达公司收取税金是不合法的。
小区业主将契税款交与开发商,开发商仅上缴15万,现农税局向业主收税款,那有副县长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名的承诺书算什么呢?业主又该向谁讨说法呢?本报将继续关注粮油小区业主契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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