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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晋源“一矿两井”顶风作案:十四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本报讯 (记者李兵)记者1月18日获悉,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核查验收太原组在万柏林、晋源查获的“一矿两井”私挖滥采行为负有责任的14名监管人员日前受到严肃处理。 2005年12月27日晚,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核查验收太原组接群众举报,连夜组织人员到万柏林区东社街办滴水岩煤矿核查,发现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存在私自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万柏林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东社街办党工委书记王建中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全区通报批评;东社街办主任王在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街办主任职务;东社街办副主任范润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副主任职务;东社街道办事处企办负责人、聘用人员乔亮负有直接责任,予以解聘;东社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殷兴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安监站站长职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局长郝俊亮,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荣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东社街办滴水岩煤矿安监员负有直接责任,予以解聘;东社街办副主任张仲德、科员岳彩虹,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06年1月6日下午,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核查验收太原组对晋源区晋源街办风峪沟突查时,发现两处非法坑口虚掩,有生产迹象。晋源区决定:给予晋源街办党委书记王志勇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王会有晋源街道党委副书记、街办主任职务;撤销马永明晋源街办副主任职务;撤销常利光晋源街办打击私挖滥采小分队队长职务。
晋城:举报线索一条也不放过
本报讯 (记者李全宏)省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核查验收专项行动以来,晋城市核查验收组在对晋城市六县(市、区)及市直的121座煤矿进行抽查后,从1月3日起,开始对接到的19件举报进行了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经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晋城市从去年12月15日起,连续3天在《太行日报》刊登了山西省和晋城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核查验收的通告和公告,同时公布了省核查验收组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并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不间断地接受群众举报,共接到举报电话和省安监局转来的举报函19件,在进行分类整理后,由核查验收组和市里有关部门逐一进行调查。分别查实阳城县芹池煤矿有超能力生产行为,日产量超过10%,核查验收组要求市安监局立即进行处理:查实泽州犁川马河沟煤矿越界开采76米,现已立案开始处理;查实一煤矿虽然证照齐全,但通风系统有问题,要求利用停产时间进行认真整改;查证1座基建矿正在基本建设中,出了一定的掘进工程煤,并没有进行生产;查实泽州中沟村煤矿曾经发生一起生产事故,但调查结果和群众举报情况不同,核查验收组要求重新调查……核查验收组通过对19件举报仔细逐一调查,发现问题5个,其余举报经过查证晋城市里有关部门已经做过处理或查无实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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