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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死刑二审案全开庭审理
本网讯 记者倪晓死刑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是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确定的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该院负责人向记者介绍,1997年以来的8年中,上海高院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率达到100%。
据了解,上海高院在死刑二审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开庭审判为中心,不断完善死刑上诉案件的审判机制。对于每个死刑上诉案件,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都仔细阅卷,拟定庭审重点,制作庭审提纲。对于一些存在矛盾、疑问的重要事实或证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使一些案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在庭前准备阶段被发现并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开庭审理,使合议庭成员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及争议问题,严把死刑关。
据介绍,上海高院还建立了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及时制定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的工作制度。他们组织资深法官,将历年来刑事庭审中的常见问题及资深法官经验加以整理,编撰了《刑事审判庭审提纲及庭审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便于刑事法官有效地处理庭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坚持每年初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制度,总结上年度工作,讲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讨论解决带共性的审判疑难问题;上海高院对死刑案件的审理,积历年审判经验,已经形成了从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庭庭长—分管院领导—审委会的五级审核机制。各个层次职责分明,通过逐层把关做到万无一失。(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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