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城市中,8个全部放开,15个有条件限制燃放
新快报讯 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经有200多个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有的是全部放开,有的是有条件限制燃放。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昨天报道,在31个省会城市中,已经有8个城市完全放开,有15个同北京市一样,是有条件限制燃放,还有8个省会城市禁止燃放。
昨日上午9时起,北京市五环路内585个烟花爆竹销售点正式营业,北京市民可以就近购买到几百种烟花爆竹。暌违了13年的爆竹声将在即将来临的新春佳节,重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响起。
北京新修订的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规,删除了“禁止”字样,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地区,这些地区在除夕至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早上的9时至午夜1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还先后公布了燃放安全、销售管理等六项规定和条例,无论是销售网点、燃放场所,甚至到燃放品种都受到严格的控制。
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了八大类禁放区域,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和其它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站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第八类是北京市政府认为比较重要的地方,如天安门广场和中南海周边为禁放区。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