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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杨毅王栋于挺记者吴彬城市快报
昨天,交管局公布了办理人、车信息变更登记手续程序及地点。
据了解,通过邮寄信函方式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机动车被摄录违法行为、机动车即将达到报废期等执法告知,是交管部门执行执法告知制度的重大变革。 为此,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如果登记的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要尽快到车管所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以免因地址不正确而无法接到告知信函。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一、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填写“变更备案申请表”,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公车为企业代码证、私车为居民身份证)到所属车管所市所或分所车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二、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机动车驾驶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符合标准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到所属车管所市所或分所车务大厅办理更换驾驶证手续,同时更改驾驶人个人信息。
车管所市所及各分所地址
市车管所河东区真理道东头
车管津东分所东丽区津塘公路3号桥北侧
车管津南分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公路交口
车管津西分所西青区津涞公路南河镇北
车管津北分所北辰区外环线引河桥东
车管滨海分所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东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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