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日上午,十几名在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干了两年活的农民工来到本报编辑部反映,他们在阿城市玉泉镇恒信劳务服务队里干活,该服务队2004年分包了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的哈市道里区一处工地的劳务工程。 现该工程已竣工三个多月,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仍未结清,现他们住在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楼内,急盼发工资回家过年。
记者随后和这些农民工来到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农民工们向记者出示了工程分包合同,阿城市玉泉镇恒信劳务服务队队长李用芝向记者介绍说,在长达两年的工地建设期中,该工地也一直是以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名义施工,现在由于工资未能给付,导致服务队中的200余名农民工未领到工资,其中大部分人已经回家等待工资,现有40多人因无钱回家滞留在哈尔滨,他们当中有人来自省外,也有人来自省内,他们的家人都在急切盼望他们拿到应得工资回家过年。
记者在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了解到,该项目由该公司聘请的项目部经理单久保负责,在具体工作中又分包给一个承包了两栋楼叫李子明的人。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滨向记者介绍说,农民工手中所持合同所盖章是否经单久保同意现在还不能确定。另外,工程交工后,开发商已将款交给单久保,因单久保同李子明在工程结算中发生争议,且李子明迟迟不核对账目,导致未能将劳务费给付农民工。公司承诺尽快找到李子明核对账目,如果所盖公章经过单久保同意,公司将在两日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宋恒玉律师。宋律师认为,如果阿城市玉泉镇恒信劳务服务队与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且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认可该项目确系由该公司承建,虽然可能存在公章管理上的问题,但该行为亦符合表见代理行为。阿城市玉泉镇恒信劳务服务队具备承包劳务工程的资质,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发包资格,该合同合法有效。现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就应当按合同约定给付农民工应得的劳务费用。(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