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法院干警在政治学习会上群起揭发院长不法行为,地方当局将之定性为“5·13”事件,为首3名法官受党纪政纪处分,院长被免职调离;绕开法律解决问题,正成为不容忽视的现象,成为一些部门的保护伞。
“5·13”事件经过
公开的冲突,发生在2005年5月13日下午双峰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政治学习大会上。
开会例行点名后,坐在前排的法官王国锋拿起话筒,讲了一番震惊整个会场的话:“报告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现在向大家通报一个十分紧急和重大的情况。据我们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张湘宁早已涉嫌两大犯罪,一是包庇一干警盗窃两万余元不受法律追究,二是借机构改革之名,重新洗牌,大肆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法院公款……张湘宁如不到市检察院投案自首,我院干警将依法扭送!”
突然发生这一幕,人们感到有些措手不及。当天,获知消息的双峰县委派出县纪委、县政法委、县组织部联合调查组,进驻双峰县法院。
调查组经调查后认定,“5·13”事件由谢卫东、王国锋、罗正光3名法官为首发起的。
2005年5月下旬,管辖双峰县的娄底市市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张湘宁双峰县法院院长的职务。同年7月21日,娄底市纪委对张湘宁立案。与此同时,“5·13”联合调查组在进行调查后,由县纪委决定对3名法官立案,并于7月11日作出了处分决定。
12名法院干警联名举报
据记者调查,“5·13”之后,有12名双峰法院干警联合署名的多份举报材料,先后送达双峰县和娄底市纪委、检察院、政法委等多个部门,部分举报材料已送达更高一级相关部门。举报材料涉及张湘宁6个方面问题:1、涉嫌包庇陈叶良犯罪,未被追究法律责任;2、在双峰县法院院长任上,带人冲击其原任院长的新化县人民法院,砸烂诉讼当事人赠送给新化县法院“为民作主”匾牌,当时媒体广泛报道,至今未被追究法律责任;3、一声称是张湘宁情妇的女子冲击双峰县法院威胁跳楼自杀,致使张湘宁包养情妇一事曝光,未受党纪追究;4、以双峰法院机构改革为名,封官许愿收受贿赂卖官,未受查处;5、挥霍双峰法院财务,假公济私,生活腐化,未受到查处;6、收受贿赂,非法判案,未受处理。
参与“5·13”行动的一位法官说: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性制度,优先于任何组织或集团的内部纪律和规定。绕开法律解决问题,正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成为一些地方、部门和利益集团的保护伞。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