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1月24日讯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天向全省交警部门通报了巢湖市“1.22”特大事故,要求对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称,1月22日零时10分许,河南省淮滨县驾驶人李某驾驶轿车由合巢芜高速公路驶出无为长安道口,行驶至距高速公路300米处(无为县境内),由于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该车撞击道路中心分隔带后,车辆栽入道路右侧水沟,造成车内驾乘人员6人溺水死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令各地交警部门要把路面执勤的警力重点部署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和事故多发点段上,对容易发生事故的主要县、乡道路也要加强巡控。此外,交警部门要把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行驶、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