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合肥市的不少干洗店、理发店和按摩等服务行业的个体老板为招揽生意,开具各种假发票或过期旧版发票来代替正规发票,这种“以票偷税”的现象已成为他们的公开秘密。为此,近日记者暗访了几家理发店。 记者体验:
多数“理发”店没发票
“理发”竟给餐饮费发票:昨日中午12点多,记者走进合肥市花园街与安庆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理发店,花30元钱理发。当记者索要发票时,服务员的答复说,我们理发店从来不开发票,而且也没有发票。在记者坚持下,服务员竟拿给记者一张67元的“××酒店”的餐饮发票。
只有收据没发票:随后,记者又来到市府广场附近的另一家理发店,该店老板说,理发店一直都是微利经营,无法开发票,只能提供收据。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几家美发店,但他们表示不会给顾客主动开具发票。
部门说法:
不开票可以举报
对此,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的行为都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所属的地税机关举报。主管税务机关在查实情况后,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告,限期改正,必要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律师观点:
拒开发票违反法规
合肥市万事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指出,理发店拒不出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发票管理法》,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王律师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理发店采取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报星级记者袁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