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执法在“新法”护翼下显示威严
行政法治建设巡礼2005·成就篇本网记者 陈煜儒
2005年,有三个主题词语频繁地彰显着运输执法的威严:打击无照经营的“黑车”,监管流动着的“定时炸弹”———危险品运输,严查机动车维修质量。
要问威严从何而来?运政执法人员都会底气十足地说:执法有了依据!自国务院2004年颁布实施道路运输条例后,2005年8月1日一批交通运输执法的新法规开始实施,其中有深受人们关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交通部,明确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查处“黑车”的执法者。
违规运输危险品淮安运管开出大额罚单
江苏省淮安市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市区附近查到,驾驶员徐某驾驶本市货运总公司所属的罐车从市石桥油库运输5吨柴油到袁集,现场检查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的核定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运输,而驾驶员徐某没有经过设区的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上岗资格,违反了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的驾驶员运输资格许可制度,在运输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将引起重大事故。该处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运输车辆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并妥善处理了罐车中的柴油,随后执法人员对徐某的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进行了调查,在掌握了准确证据后,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严格规定了从事危险品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细化的规定方便了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
海南各类黑车泛滥运管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黑车,是指未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在海南,黑车种类繁多,有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客运的报废车、从事旅游运营的私家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和已被逐出旅游运输市场的客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海南省的地方性管理条例,海南运政执法人员对黑车处罚根据车辆不同而处罚标准也不同,金额为3至10万元,“二进宫者”没收非法车辆没商量。
扣车难、取证难、处罚难一直是打击黑车的三大难题,自国务院法制办答复交通部《对(关于请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函)复函》,明确了运管部门的执法权,由此加大了运政执法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监管的责任。交通部公路司有关负责人说,“没收”与“罚款”都不是目的,关键是要为所有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运政执法人员如有监管不到位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当事人可以举报。
机动车维修企业不诚信青岛运管开出“黑名单”
质量信誉是企业的生命,机动车维修质量关乎着车辆和司机的生命,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也是运政执法的一部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实施,为执法人员确定机动车维修企业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开发的“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得到交通部及全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高度认可。它是用现代信息手段,在行业管理部门、维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搭建的信息交通平台,其系统有“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三级维护监督管理系统”等。该处同时还建立了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与服务网。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就要替车主“另寻高就”,并负责埋单。
有了这样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和维修质量监督服务平台,青岛的运政执法人员会非常容易地掌握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和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分时段地曝光服务差、诚信度低的企业名单,可谓科学执法、依法执法。(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