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敏怡宋昱城市快报昨日,今冬一直对自家室温耿耿于怀的李先生,终于找来了供热人员入户测温。专业人员的测温结果显示,刘先生家的室温已达到供热标准,与他的自测结果居然相差了3℃左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家住河西区美荷苑小区的读者李先生介绍,自今冬进入采暖季以来,他家的室温一直都不是很高。在家的时候,家人总是要穿上毛衣毛裤才能“抵御”寒冷。李先生的邻居刘女士,对此也颇有同感。“白天我们上班不在家,可晚上回来,总是觉得哆哆嗦嗦的。我们家曾让供热人员测过温,他们每次测温温度都达标,可我们自己一测,总比他们测的温度低三四度。是不是他们在捣鬼啊?”满肚子疑问的刘女士气愤地说。
昨天中午,应用户李先生要求,土城供热站的测温员如约来到了他家。遵照测温规定程序,测温人员很快完成了测温工作。测温结果显示,该户居民室温已超过20℃。其邻家所测温度,也分别达到了20.9℃和20.3℃,完全达标。
对于用户与供热单位测温结果的不同,专业人员认为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一,测温方法不同。供热测温要遵照程序进行,即在8时至21时之间进行。测温时应将室内所有的门窗关闭,测温点应设在房间对角交叉点,距地面高度1.2至1.5米范围内,测温员应在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温,测温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普通用户测温一般不了解这些规定。二,测温时间不同。供热单位的测温仪器,经过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检验后方可使用,通过检验并贴有标签的检验仪器,也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复检。因此,供热单位入户测温时使用的测温计原则上不会有问题。造成供热单位与用户测温结果差异的另一原因,可能是因为双方测温时间不同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