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留京比例将严格限定在30%。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下发的“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中看到。今年北京高校毕业生总数超过17.8万人,其中近14万人为非北京生源。目前,全市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已开始办理就业手续,3月将办理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
择优条件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择优条件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择优比例仍按教育部所属高校及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不超过30%、其他高校不超过25%执行。”
“除此之外,留京调控比例之外仍实行单列的做法,单列也要体现择优。”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单列的单位有:北京基层﹝北京含有农村的13个区县中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部队、教育系统、高新技术企业。”
研究生考博失败仍可以就业
记者了解到,毕业离校时想就业而无需求的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校继续推荐其就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申请不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并签订有关协议等手续后,在毕业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研究生考博失败仍可就业。”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再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未能成行及考博(博士后)未被录取的毕业研究生,在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并于当年9月30日前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继续按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三种京外生源的学生必须回原地就业
有三种京外生源的学生必须回原地就业:京外生源高职(专科)毕业生回生源省区就业;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为考博(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
《北京青年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