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穗法宣)因为被发现一袋奶粉未付款,来自湖北农村的刘小兰遭到商场多人暴打,19天后死在了医院(本报曾作报道)。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超市员工吕梁、张学锋、王俊和黄春华犯故意伤害罪,分获7到13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19日上午11时许,被害人刘小兰欲在增城新塘镇英佳购物广场偷窃一包奶粉时,被保安员张学锋发现。在商场经理吕梁的指使下,张学锋与保安领班王俊将刘小兰带至购物广场四楼保安员宿舍内。之后,3人用布条将刘小兰的手捆绑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分别用木板和铁衣架等物对其进行殴打。而另一名超市员工黄春华得知抓到了小偷,也来到四楼,持木板将刘小兰打了一顿。
来自湖北农村的刘小兰于当晚被送往医院救治,并于2005年1月7日宣告不治,留下了悲痛万分的丈夫和三个尚未长大成人的孩子。经法医鉴定,刘小兰系钝器作用造成全身严重软组织挫伤并外伤性颅内出血死亡。事发后,四名凶手相继落网。
市中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捆绑、殴打被害人致死,于近日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梁有期徒刑13年,张学锋、王俊11年,黄春华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