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被告人单某将窃来的加油票变造后卖给他人牟利,致使被害人单位损失柴油5400升。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单某拘役5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单某系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在本市一家物流公司担任司机。2005年6月某日,被告人单某到某公司领取油票时,见办公室无人,顺手窃走该公司面额为10升的加油票一本,面额为15升加油票两本。之后,单某私刻该公司车队队长的印章,分别将加油票变造成每张 100升。同年 8月16日至21日,被告人单某先后五次以每升 3元的价格,将变造的 54张(共 5400升)加油票出售给王某等人,获赃款 1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