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昨天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强调,今年将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坚决执行贯彻《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严格执行纪律,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我国将调整公务员工资
据《国际金融报》等媒体今年9月的报道:我国拟于2006年起上调公务员工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资包括级别工资和基本工资两部分。据悉本次调资将严格按照这两种分类方式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介绍说:税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将调整和规范职工工资收入结构,各种渠道发放的、各种形式(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的收入,将统一纳入工资管理范围,规范减少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并逐步禁止发放实物。
同级公务员不同地区工资差距大
经过几次工资调整和改革,我国高低级公务员工资的差距在逐步缩小。但房改后,高低级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却在扩大,如副部级以上干部与一般干部的收入差距扩大明显,主要表现在福利住房和汽车等实物享用和分配方面。
据2003年的数据,全国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虽然是全国统一,但由于各地区财力不同,各地自行设立和出台各种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这使得不同地区的同级公务员之间实际收入差距较大。东部收入较高,西部落后地区收入较低。如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收入最低的陕西省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比例为2.8∶1。据了解,改革开放后,我国共进行了8次工资调整。第8次工资调整(2003年7月)将职务工资由100元~850元提高到130元~1150元。调整后的国家公务员高低工资差为6倍多(不包括工龄工资),这次工资调整后一直维持至今。(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