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开然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国资委对地方国资的指导监督将首次“有章可循”。昨天,国务院国资委召集全国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在京召开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地方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将由各地方国资委讨论修改。
这是国资委第一次制订针对地方国企监管和国资委如何对地方国资委监督的部门规章。这个办法名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
“上级国资委要对下级国资委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国资委是个非政府特设机构,没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业内专家上海荣正咨询公司合伙人马飞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资委没有行政约束力,所以国务院国资委如何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委和地方国资监管一直是个难题,必须有一个办法专门对此规范。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一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只是通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到地方,或者与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文,才具备行政上的约束力。
李荣融昨天表示,国资委统一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监管督察制度、侵犯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查处制度、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大事项备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