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砚通讯员曲颖城市快报昨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和《关于公布具备助产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津劳办〔2005〕269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1月1日起,以下医疗机构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可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名称坐落区县级别
天津市人民医院红桥区三级
天津市南开医院南开区三级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河西区二级
天津市河东区赤峰医院河东区二级
天津市第一医院河北区二级
天津华兴医院大港区二级
北辰区第二医院北辰区一级
塘沽区妇幼保健院塘沽区一级
可提供产前检查服务机构
医疗机构名称坐落区县级别
天津市河西区骨科医院河西区二级
南开区南丰桥医院南开区二级
万辛医院河东区一级
二号桥医院河东区一级
芥园医院红桥区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