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司机说:我亲眼看见你闯了!司机对交警说:空口无凭怎对证!二者为此闹上公堂
本报讯 记者胡军报道:交警驱车截停司机,理由是“刚通过路口时闯了红灯”,司机坚决否认,但交警说“亲眼看见”。由于现场没有安装监控设施,双方争执不下。 事后,较真的司机将交警告上法庭。没有“铁证如山”,交警能否打赢这场官司?昨天,此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去年4月1日上午8时多,市民方某驾车从番禺祈福新?出来,通过村口的十字路口大约100米,被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的一辆警车截停。一名交警走上来告诉吴某:“刚才你通过十字路口时闯红灯了”,并开出200元的罚单。方某认为自己并未闯红灯,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去年6月17日,方某向番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番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警员在作出决定之前,已经口头告知原告违法事实,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被告作出处罚的程序合法,内容符合规定。原告否认冲红灯的违法事实,但没有提供反证事实,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方某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0元。但方某上诉认为:“不是在闯红灯现场截停,而是在过了100多米之后被警车截停,既没抓到闯红灯‘现行’,也没能提供监控录像作为辅证,凭什么就说我闯红灯了?”方某还认为,被告虽然提交了现场写的“执勤经过”,但它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法院不应偏信一方之言。昨天下午二审开庭时,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坚持一审的答辩意见,认为执勤人员发现原告闯红灯后,立即驾车将司机截停,整个处罚过程完全合法,并有交警和辅警的证言证实,足以认定原告的违法事实。
声音
据了解,在个别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路口,经常会有交警与司机就是否闯红灯进行争执。对于这种情况,各方有何观点呢?出租车司机肖某:交警如果不是在现场抓到的,就不能说司机必然闯红灯违章了,也有可能是交警看错了红灯,也有可能是交警看错了汽车。交警王某:闯红灯是个瞬间过程,交警只有两只眼睛,不可能每次都能抓到“现行”。况且,有的时候司机闯红灯了,等我们去追,他已经跑远。司机要是不承认,难道我们就不能处罚?讲师李勇:交警部门的处罚中,有证据的只占1/5。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具有处罚对象即时危害性强、证据不可逆的特点,因此法律赋予交警在当场处罚的幅度、宽度上都要比其他行政处罚行为更大,强求交警部门处罚取证缺少可行性。律师罗建欣:虽然,法律的意义在于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成全大部分人利益。但是,少数人的利益也是不能忽视的。如何让交通管理行为更加科学,更加准确,避免“伤及无辜”,是值得交警执法部门认真考虑的。(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