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上涨将给予适当补助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蓝岚报道:广州正在研究试编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根据指数的上涨程度,给予低收入困难居民适当的生活补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柏年在2006年广州市物价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看病贵、药价高、学费高等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 物价部门应该在解决这些热点问题上有所作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物价工作要高度重视保护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利益。“十五”时期,广州市在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价格总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年均涨幅仅0.03%。但与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居住、燃料类价格却上涨较多,部分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也有所上涨,使普通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因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压力感增大。对此,物价部门要研究价格上涨对不同阶层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影响,建立对低收入困难群体价格补贴机制。
据悉,今年市物价部门将与统计部门研究,试编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根据指数的上涨程度,给予低收入困难居民适当的生活补助,减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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