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24日从国家物资储备局了解到,国家物资储备系统严禁以储备物资、储备资金、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交易、买卖股票、外汇、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投资管理的通知》说,严禁国家物资储备系统行政单位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