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廊坊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这标志着该市成为我省首座国家级环保模范城。
从2000年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起步以来,廊坊市便确定了“不与京津比楼高车多,而是比草绿花红、比空气清新”的工作思路。 6年多来,廊坊在城市扩大、人口增加的情况下,环境质量不但没有降低,反而逐年改善。2002年,市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为309天,2003年为310天,2004年为330天。2005年更达到336天。
据了解,廊坊市近年来先后投入100多亿元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环境基础设施投入达30多亿元。随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燃气工程、市政管网建设等一大批环境基础工程的相继投入使用,廊坊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1%,主城区实现了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由过去的零处理提高到72.5%。几年来,市区累计处理生活垃圾70万吨、生活污水7000万吨。
同时,廊坊市还实施了“蓝天、碧水、净土、绿色、宁静”五大工程,通过集中整治锅炉黑烟、机动车尾气、饭店油烟和二次扬尘等城市“四害”,累计治、改、拆锅炉500多台,治理饭店100多家,治理尾气不达标车辆2000多辆,市区全部公交车和90%以上的出租车改成了双燃料汽车。廊坊还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监测,实施了市区煤炭管制,禁止高硫、高灰分煤炭在市区销售和使用,设置禁鸣禁行区域治理噪声污染,为市民营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正因为确定了明确的创建思路,并且踏踏实实地付诸行动,6年来,廊坊市连获殊荣:全省第一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第一个通过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中等城市,去年5月荣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称号,去年9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今天,廊坊市终于迎来了国内环境保护最高荣誉———喜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成为享誉四方的“绿色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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