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口区一农妇向取环医院怒讨生育权
20年前,大连旅顺口区铁山街道一名32岁的农妇张惠君与邻居孙月书结伴走进大连旅顺口区人民医院取节育环,孙月书后来生下了一个儿子,而张惠君在“摘下”节育环后却迟迟没有怀孕;
为了生育一个孩子,张惠君遭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四次“通水”,使其身染多种疾病;
十五年前张惠君的一次B超检查,竟揭开了她数年不孕的秘密——张惠君的节育环还在体内,当初医院根本就没有取出节育环!
此后,张惠君再次摘环并治疗,希望能圆其再次生育的梦想。 但是,到了2003年8月份,此时50周岁的张惠君绝经,彻底陷入绝望。
去年11月,张惠君向大连市旅顺口区法院起诉当年为其取环的医院,要求索赔30万元。
二十年前为生子取“节育环”
昨日,身材瘦弱、一身是病的张惠君坐在家中的土炕上回忆:“当年我32岁,健康年轻,正是生子的好时候,如果那时候有孩子,现在已经20岁了……”
张惠君是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王家村的村民,今年52岁。她与丈夫刘家春于1978年结婚,当时她26岁,丈夫30岁。婚后不久,他们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孩。1982年3月,她到医院上环节育。
1985年,根据辽计发(1985?雪31号文件规定,她与村政府签订了解除独生子女待遇的合同,退回了独生子女费,同邻居孙月书结伴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取环。
张惠君记得当时是邻居孙月书先取环,之后是她。自己的取环手术不超过5分钟,她只听见金属器具的哗啦响声,取环时肚子疼得厉害。“好了,起来吧。”带口罩的女医生说。张惠君起来时,血流了出来,滴在了脚踝上。
随后,她和孙月书返回家中。
一次取环后百般求医不怀孕
不久,孙月书怀孕了,而张惠君却一直没有怀孕。她无奈中就到大连多家医院求医问药,采取各种措施治疗。她说,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中药、西药,可一直没有效果。
1986年,医院大夫建议她做通水治疗。通水治疗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治疗方式。她也听说过,当地陈家村有个妇女做通水治疗,当时就昏了过去。
张惠君说,村里面有些妇女取环后也没有怀孕,但是经过通水治疗后,都生育了。为了生子,她决定做通水。在做第一次通水时,她感觉到左侧肚子痛得特别厉害,像盐水撒在上面一样,痛得她从床上滚到床下,直到下午4时,她才勉强回家,以后的十多天不能下地走动。
这次通水后,张惠君就患上了肚子痛、腰痛的病,时时感觉到隐约的痛,重时肚子不敢碰,蹲不下去,直不起腰。“虽然通水这样遭罪,我为了再怀孕,坚持又做了三次!”从1985年到1990年的五年,张惠君一直在治病当中度过。
B超检查“节育环”并未取出
在1990年12月4日,她感觉到肚子痛得更厉害了,6日,她去了旅顺口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做B超检查时,医生说:“你上环了啊?”“早取了啊。”张惠君说。“你肚子里还有个环,戴的位置还挺正呢。”医生说。
“我一听这话,好比晴天霹雳,当时泪水淌得都能浇庄稼了。”说到这里,张惠君的泪水又哗哗地流了出来。
张惠君说,这让她特别气愤,五年不孕的谜终于揭开了,原来是当初根本没有取出节育环。这个迟迟没有取出来的节育环造成自己本来很健康的身体不能生育,当病治了五年,给自己活活治出了一身病!
从当年12月7日一直到1991年4月9日,张惠君夫妻俩多次到医院和卫生局讨个说法。最后在1991年4月9日,医院答应给处理。
二次取环 发现宫颈陈旧裂伤
张惠君对那天的情景记忆犹新,当日上午,她和村妇联主任、医院妇科主任一起去门诊第二次取环。
“8点40分开始,先是在门诊取环,医生找的时间很长,流血过多,我痛得实在受不了,失声痛哭,打麻药也不起作用。这样,医生才把我转到手术室,进行手术取环。”张惠君说。
“末尾听到金属的啪啦一声。我听到医生说‘总算取出来了’,这时,我看到手术室的钟表针指到了12点15分。”
“当时医院还把环拿给我看,我看到环已经拽直了,针状,血肉模糊。我要把环留下来,他们不给我,说要向院里汇报用,就给伤口缝合三针后,把我转到住院部。”
张惠君向记者展示了一份1991年4月9日该医院的《防治手册》上的《病情摘要及处理意见》,上面写道:“月经净后,取环。因宫颈陈旧裂伤,疤痕痉挛,形成取环困难。在手术室外麻醉下,行疤痕松解术,取出一不锈钢圆环,宫颈缝合三针。诊断:取环术后,收妇科,观察。”并有当时医生的印章。
张惠君说,看到医生诊断宫颈陈旧裂伤、疤痕痉挛,她想,她在第一次摘环前,根本没有什么疾病。
医院处理意见 给付补偿医疗费用1000元
丈夫刘家春说,当时他在门诊坐着,妻子的节育环一直没有取出来,他心里非常着急。
这时,当时的副院长王某派医务科科长孙某找到他,三人一起在办公室里商量处理意见。刘家春说,当时他问副院长,环取出来了,还能不能生孩子?副院长说,环取出来了,就能生!并承诺因节育环在宫内引起的疾病,医院负责治疗。
刘家春反问:“不能生,咋办?”副院长说,医院负责组织技术鉴定找原因。
最后,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张惠君医疗纠纷的处理意见》。记者看到该《意见》上写着:“张惠君,女,38岁,于1985年12月14日于我院妇科门诊行取环术,当时大夫未给病人交代环是否取出来。之后因一直没有怀孕,曾于方兴治大夫诊所做过四次通水;于大连妇产医院、西岗中医个体诊所等多次检查治疗,至今未孕。于1990年12月6日来我院妇科就诊发现节育环仍在。处理意见?押取环;因节育环在宫内引起疾病医院负责治疗;给补偿医疗费用1000元整。一次付清;若不怀孕组织技术鉴定找原因。”《意见》的末尾有当时的副院长与刘家春的签名,并盖有医院的印章。
求子20年落下一身病
张惠君说,她被转到住院部后,感觉浑身发抖,输液都困难。住了三天后,她出院时还流血不止,长达一个多月。之后,为了生育,张惠君经常到医院进行积极治疗,但没有什么结果。其间,她也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但一直没有怀孕。到2003年8月份,张惠君和丈夫彻底绝望了,因为此时50周岁的张惠君绝经了。
张惠君说:“当年我32岁,健康年轻,正是生子的年龄,如果那时有孩子,现在应该已经20岁了,我现在没有得到孩子,还患了一身病,腰痛,肚子痛、附件炎、盆腔炎、阴道炎、肥大性宫颈炎等炎症经常复发,给我的精神和身体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我要求院方赔偿早已取消的独生子女待遇费、误工费、交通费、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生育权。”
代理人索赔30万有依据
张惠君说,她1991年取环时,只报销了药费和10天误工费,这20年治病,只报销药费,其他费用没管。在这十几年间,医院为她报销妇科病和医药费,一直到2003年末。
2005年年初,张惠君夫妻俩到医院找院领导,提出在医院治了这么多年病,一直没有怀孕,院方应给一个说法,并赔偿夫妻俩各方面的损失。
当时他们听到的回答是:“这个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医院解决有困难,走法律程序吧。”
对于2004年以来的医药费没有报销的问题,说:“以后研究再说。”
张惠君委托代理人说:该案于去年11月份已在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原告当庭增加了诉讼请求,被告要求给予其一定的答辩期,所以该案正等待再次开庭。
代理人认为张惠君索赔金额过低,就在开庭时增加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从以前的8万元增加到30万元。这里包括张惠君与其丈夫近二十年的误工费、残疾损害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如今他正准备向法院申请为原告做伤残鉴定。
医院全权委托律师办理
1月23日下午,大连旅顺口区人民医院李院长在谈到张惠君一事时,他说,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其间医院领导曾换过多位,所以他对此事并不十分了解。
他说,现在医患矛盾紧张,医院也很困难,有的患者希望通过打官司获取过分的利益。
对于张惠君的事情,他说,以前双方曾经达成过协议,后来张惠君又不干了,现在正在打官司。
李院长让记者找医院的医务科段科长了解详情。段科长说,二十年过去了,当年的门诊病历都不保留,早就没有了;而当年为张惠君取环的医务人员早就不在医院了。现在双方只有一张当年的协议。现在医院也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案。
记者葛运福 董荣明(线索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