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1月24日电公开场合是一个执法如山的反贪局长,暗地里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社会蛀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分院反贪局副局长、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张建辉,在办案过程中竟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先后索贿2万元人民币、受贿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