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5日讯 (记者 张景亮通讯员刘志坚)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将积极运作医疗救助,筹措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有效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届时,低保户因重病引起严重经济负担时,就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有关证件申请医疗费用适当减免或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到指定医院就医产生的有关费用最高可获减免30%。
据介绍,2005年,我市市、县两级都足额预算并落实了2005年度城市低保金。据统计,不含省级城市低保金,全市共落实城市低保预算资金3146万元,较2004年度增加了96.4%。在充足的资金保障下,全市普遍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在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20元调整为260元的基础上,各县市城市低保标准也“水涨船高”。目前,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最高为市区260元,最低为栖霞市200元,县均城市低保标准也达到了每人每月234元,居全省最高水平。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998户、16747名城市困难居民享受到较为完善的低保待遇,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14.2万元,月人均补助低保金131元,去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72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