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强暴五女生
罪犯被执行死刑
本网沈阳1月24日电记者霍仕明一名叫韩建军的男子在夜间手持一把弯刀、一支塑料玩具手枪窜入女学生宿舍,用凶器威胁并强暴了5名女学生。昨天,韩建军被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05年1月21日22时30分许,韩建军蒙面携刀和一支玩具手枪,窜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徐某家,进入徐家租给7名女学生的西厢房内。随后,韩建军持刀先后对刘某等5名女生实施强奸,在韩建军欲对第六名女生实施强奸时,未能如愿。另有一名女生因躲在被子下未被韩建军发觉而躲过侵害。受害人中,最大的17周岁,最小的年仅12周岁。2005年6月9日,阜新市中院不公开审理了韩建军强奸一案。韩建军对强奸犯罪事实不作辩解。法庭查明,韩曾于200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2005年7月29日,阜新市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韩建军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建军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经辽宁省高法终审裁定,驳回韩建军上诉,维持原判。(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