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焰火晚会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种燃放事故发生,省公安厅今年首次要求:凡从事燃放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应级别的“焰火晚会燃放许可证”和“焰火晚会燃放员作业证”。
据了解,此次取得资质的300余名焰火晚会燃放人员此前均经过省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培训,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规程、技术经过了系统的学习、培训,并通过了相关考核。针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证件的审批发放问题,省公安厅要求,凡发现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无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无上岗资格证的,一律不予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