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0012件共82274人,提起公诉案件56420件78587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640件17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 查办县处级干部384人,厅局级干部24人。
检察机关5年来,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2274人,提起公诉78587人。
“十五”期间,广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2021件,审结61956件。共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46885件;共审结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销售伪劣产品、制贩假币等经济犯罪案件179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近9亿元。
本报记者 周祚、毕征 通讯员 穗宣
“四个零”,当我们翻开2001年至2005年的广州两级检察院、法院的材料时,赫然发现这个醒目的数字。5年来,全市检察队伍每个办案环节均实现零超期羁押;3年来,广州法院实现零超审限、零超期羁押。“十五”期间,广州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从保障人民切身利益出发,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力地促进广州和谐社会建设。
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0012件共82274人,提起公诉案件56420件78587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640件1710人,其中大案1440件,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
市检察院严格执行检察官准入制度,全市先后有黄埔区检察院等4个基层检察院晋升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海珠区检察院更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院”。
“人为因素”一直是困扰司法公正的难题。市检察机关历时3年开发出《检查业务管理系统V2004》,对办案全过程在网上实行全程适时监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对超期羁押这个老大难问题作出了预防。
广州检察官们不仅敢于打“苍蝇”,也敢于打“老虎”,查办县处级干部384人,厅局级干部24人。(下转A6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