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不仅被欠薪折磨着的打工仔可怜,在老百姓眼里“财大气粗、腰缠万贯”的建筑商包工头,也有他们难过可怜的时候,那就是讨要工程欠款。揽到活了,不见得赚到钱了,这一点每个建筑商包工头心里都清清楚楚。 但是,全国各地的建筑商都愿意往大庆跑,从农村出来闯天下的打工仔都愿意在大庆的工地找活干。为啥?这不仅因为大庆基本建设规模大,工程多,更因为大庆人“给钱快”,政府监管清欠体系健全。
解读
为了增强清欠工作管理力度,2004年初,大庆市成立了市清欠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其中包括劳动保障局、监察局等9个部门,去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原来的9个增加到16个,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纳入进来,形成了清欠工作的监管体系。
大庆对建设单位“严”,要求在开工前建设资金必须到位,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开工;同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当建设资金剩余不足5%%时,后继建设资金应当及时到位,每次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10%%。在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除保修款外应全部到位。工程建设资金要求存入银行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果建设资金没有按时到位,施工单位自行停工整改。大庆还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合同价款3%%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大庆还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防止施工企业对农民工拖欠工资。
对于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大庆“处理狠”。有拖欠行为且仍未解决的企业“不准”进场,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准”继续从事施工活动。对拒不还款者,除受到处罚外,还要进行责任追究,业主(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开发新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要取消其投标资格,使其不能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大庆市共拖欠工程款1.39亿元。清欠工作开展两年来,截至目前,共偿还工程款9387万元,在剩余拖欠的工程款中有3185.4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余1373.6万元正在协调中。(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