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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超市“谜团”令人置疑
现象一
:散装食品生产日期永远都是当天?
“从一些超市购买的散装食品饺子、云吞等,不管你什么时候去购买,这些散装食品的包装袋上,永远打印有生产日期是当天的标注;在超市购买的蔬菜,有的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新鲜的,可蔬菜上的标签还写着当天生产。”市民陈大妈对超市散装食品生产日期的置疑引起了记者关注。“难道,超市的食品每天都正好卖完吗?或者,每天超市都将所有没卖完的食品全部处理掉吗?”
听到陈大妈的置疑后,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家大型超市对陈大妈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在市中心的一家超市冷冻食品区,散装速冻水饺、汤圆等没有任何遮挡地摆放在冰柜里,顾客可以随意地凑过去看、闻、摸、拿,而且,这些水饺的销售标签上只有品牌、馅料和价格,而对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却只字不提。只有在消费者用塑料袋装好水饺、汤圆去称重量时,在一旁的售货员才会打印出一张标注有生产日期的纸笺贴在塑料袋上,所标注的生产日期都是当天。在蔬菜区,记者看见一些标注生产日期是当天的蔬菜,然而细细观看,发现蔬菜其实已经有发蔫的迹象。
在市中心另一家超市的水果区,记者发现只要购买水果,在称重贴标签时都会打出“当天生产”的字样。记者不禁困惑,一些稀有水果从运输到上柜必定要经历一段时间,生产日期怎么可能是当日?在这家超市的面包区,并不是所有的面包都标注着当天生产,但让记者困惑的是,柜架上有两个面包上竟然贴着两个标签,一个较新一个较旧,新商标上所标识的生产日期比旧商标上的晚了一天!
现象二
:切割包装方便消费者?记者在超市走访时还发现了一个特别现象,就是在蔬菜区里经常有一些被切割后用保鲜膜包装起来的蔬菜。这些用保鲜膜包起来的蔬菜上面标识的日期大多是“当天生产”。记者曾经就此问题问过一家超市里的售货员,为何超市要进行这样的切割包装?该售货员回答:“这是为了方便顾客,不用买到过量的菜。”然而记者看到,这些用保鲜膜进行包装的蔬菜,经常是有头无尾,零零碎碎,即便将所有的部分加起来,也无法拼凑成一个整体。
现象三
:捆绑促销为哪般?在对超市的走访中,记者发现每隔一段时间一些超市都会做一些“捆绑销售”形式的促销活动,有时是同类的商品,有时却是两样完全不同的东西。例如有超市便在进行买两件饮料送一只烤鸡的活动。这些商品作捆绑销售时价格都低于两者原来的总和,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过来人解密“经营”内幕
超市真的能将当天的散装食品全部卖完?当天卖不完的散装食品都能全部清理?切割包装真是在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吗?一些捆绑销售的内幕到底是什么?记者经过一个多月的间断采访,终于找到了曾在超市工作过的黄女士,从她口中了解了一些超市不法“经营”的内幕。
揭密一
:为何散装食品大多是“当天生产”?黄女士告诉记者,其实有的超市并不能将当天进的所有散装食品全部销售完毕,有的超市有一条‘节约’的潜规则:就是将当天没有卖完的熟肉、馒头、面包等食品重新包装后,贴上‘当天’生产的标签。一些保存时间较长的冷冻水饺、汤圆等,干脆在称重包装之后再打上“当天生产”的标志。这样做一是为了“节约”成本创造效益,二是希望在消费者的心中冠以一个自己的超市所卖食品都是最新鲜的这一理念。
为了印证黄女士的话,记者曾在一超市的冷冻食品区选汤圆时暗地在汤圆上用勺子划了一个痕迹,第二天再来时,印记仍在,但是记者购买完汤圆称重时,售货员在冷冻汤圆上打的标识依旧是“当天生产”。
揭密二
:有的超市为何将蔬菜切割包装?黄女士告诉记者,这些切割开来的蔬菜有的的确是为了方便消费者,以免一次购买过量蔬菜。但是也有另一个现象:超市经营者在囤积的蔬菜开始损坏时,让工作人员将损坏的一部分用刀子削去,用保鲜膜包装一下再卖。
一位正在超市购物的邓先生非常气愤地告诉记者,他曾经买过一块切割包装的南瓜,当时没注意,到家拆开保鲜膜后发现南瓜已经开始变坏,由于只是几块钱,他也懒得过问此事,只是从此以后多了个心眼。
揭密三
:捆绑促销为哪般?黄女士透露,有超市一到节假日就搞一些“捆绑销售”活动,其中当然有厂家急着回款主动让利消费者的,但是有些超市的目的则是掩盖过期食品的真相:通过特价、减价或买一送一的形式“消化”掉。
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进行捆绑销售的商品主要是食品,特别是饮料。记者为此很细心地观察过捆绑销售物品的出厂日期,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在同类捆绑销售的食品中,大多数捆绑销售的食品,都是一个刚刚出厂的批号,搭配一个已经出厂了一段时间的批号,那个出厂时间早的批号,往往会用各种方式进行掩盖,例如故意让印有批号的一面朝着消费者看不到的地方。
市民秦阿姨告诉记者,他们这些经常到超市买东西的人,一般都“信奉”这样一个道理:这些捆绑促销的商品,大多不经放,“食品、饮料买回去后一定要马上“干”掉。”
多个心眼拒绝超市不法“经营”
食品标签由超市标注是否合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应当如何标注?超市这些“经营”方式如何看待?这当中有没有一个科学的衡量标准以及完善的监督机制?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等管理部门。
据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种食品要在市场上销售,必须严格包装、确保清洁卫生,还必须在包装上标明产品的用料成分及其含量,并打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根据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要求的完整标签。
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该规范同时要求,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产品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记者所调查到的超市“经营”方式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由于目前整个社会的食品监督机制还没有健全,对于这些食品的销售过程以及保质期限等问题也基本靠企业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管理部门结合群众举报进行查处。他表示,只要消费者投诉有质量问题,管理部门就可以去查,但就日常监督来说,还不太现实,原因很多,其一是目前的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人员和手段也还达不到。“现在的一些管理确实存在漏洞,因此,除了及时举报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不要忽视这些细节,多长个心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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