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子作伪证庆阳民警夫妇被捕》追踪镇原检方提起抗诉庆阳中院正式受理
本报庆阳讯(特约记者董杰)1月24日,记者从庆阳中院获悉,曾经轰动全国的庆阳民警伪证案(本报曾以《为儿子作伪证庆阳民警夫妇被捕》为题报道过)在镇原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因对犯罪嫌疑人———原庆阳市西峰区治安大队教导员武敬忠量刑过轻,1月14日,由镇原县检察院提起抗诉,日前,庆阳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民警被免予刑事处罚据了解,由西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敬忠夫妇涉嫌作伪证一案,于2005年12月20日宣判。
经镇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敬忠作为第三被告,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故与第二被告胡泊一同免予刑事处罚。本案是由武敬忠之妻王云一手策划实施,法院判其有期徒刑2年。
量刑过轻检察院抗诉一审判决后,镇原县检察院立即向庆阳中院提起抗诉。
镇原县检察院认为,武敬忠作为公安民警应予以从重处罚,其次在本案中关键证人冯某的证词未被镇原县法院采信,这是造成本案一审武敬忠被轻判的主要原因。据悉,曾经使本案浮出水面的录音证据,并没有作为证据移交给镇原县法院,而负责审理本案的镇原县法院法官也没有见到过这些关键证据。案件回放 经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04年2月4日晚,武敬忠的儿子武斌、外甥胡泊及武斌的朋友张皓宇等人在某宾馆为朋友过生日,当晚11时许,武斌带着胡泊、任得桥、张皓宇等5人来到自己开的正阳宾馆。次日凌晨零时许,几人到街上溜达,在万国家具城碰见在一洗浴中心上班的卢某下班回家,武斌伙同张、胡、任三人强行将卢某劫持到正阳宾馆607房间实施强奸。
作为公安民警的武敬忠,得知儿子犯罪后,并未积极配合破案工作,而是想方设法为儿子开脱。武斌之母王云了解到冯军(另案处理)认识受害人卢某及其丈夫胡斌后,便通过冯军收买卢某,让卢某在检察机关接受询问时,改变自己先前的陈述。胡斌、卢某收了王云的1.5万元后改变了原来的陈述。
同年6月3日,西峰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对武斌提起公诉,西峰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均以武斌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经上诉后,庆阳中院两次均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5年6月27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又以强奸罪对武斌提起公诉,同年7月20日,西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强奸罪判处武斌有期徒刑5年。
本报特约记者董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