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25日电(记者刘砺平)山西省质监局近日对市场上流通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抽查合格率仅为43.3%。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近年来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且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和公共安全的威胁更大。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都要格外注意。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次对30个生产、经销企业的30个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批次仅为13个,抽查合格率为43.3%.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引火线和药种,占抽查总批次的53.3%。
据执法人员介绍,引火线主要是由点燃主体的时间所确定的,国家标准规定为3-13秒,主要是考虑燃放者的安全,避免因为时间过长或过短引发伤人事故;而药种是为了保证生产、运输、贮存的安全可靠性而限定生产企业使用的易燃易爆品。在本次抽查中,标明“湖南省进出口公司醴陵分公司”生产、阳泉市城区四通烟花爆竹经销店销售的1000响挂鞭炮,引火线时间仅为0.5秒,而且药种使用了被有关标准禁止使用的氯酸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