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5日电(记者 曹曦) 鉴于宋法棠同志工作变动,经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宋法棠同志辞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宋法棠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6年1月25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宋法棠同志工作变动,经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宋法棠同志辞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