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春节即将到来,合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昨天发布第一号食品安全警诫:春节期间要格外注意饮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警诫提醒,正常情况下,食物一般不具有毒性。食物之所以具有毒性,原因在于:一是致病菌的污染,食物在加工、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受到致病微生物污染,并在食品中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致病微生物(如沙门氏菌、痢疾杆菌)及其产生的毒素(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肠毒素);二是有毒物质的混入,如药品、化肥、有毒重金属等混入食品,并达到中毒剂量,人食用后会中毒;三是食品本身含毒,如河豚有河豚毒素,毒蘑菇中含有毒蕈碱、毒肽等;四是食物本身含毒且加工处理不当,有些农产品如四季豆、木薯,本身含有一定毒素,但可在加工烹调中消除,若处理不当,毒素会依然存在,食用后可能引起中毒;五是食物贮存不当产生毒素,如马铃薯发芽会产生龙葵素,能导致食物中毒。 学会辨别食物中毒,对及时救治患者意义很大。区别一般疾病与食物中毒可以参考以下三点:一是食物中毒者都有胃肠炎的急性症状,如呕吐、腹泻等;二是食物中毒发病来势较猛,特别是集体暴发时,更容易与其他疾病相区别;三要分析病情特点,初步诊断是哪种食物中毒,以及何种毒物引起的中毒,如亚硝酸盐中毒时表现出青紫症,砷中毒所表现的咽喉肿痛、口渴、腹痛、血便等,沙门氏菌中毒时所表现的发烧(38℃以上)、头痛、全身关节和肌肉痛、腹痛、腹泻较为严重,而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则以剧烈的反复呕吐、呕吐比腹泻严重为特点。
(李孝林 本报记者 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