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彭超通讯员文书启)昨日下午,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和盐田五个区同时行动,由区政府率领区有关部门,对在消防检查中查处的58家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违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予以查封处理。
据了解,此次被查封的公共聚集场所大多设置在村民住宅和工业厂房及综合写字楼内,其主要违规内容为:从事室内装修不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建;消防工程未经专业公司设计和聘请专业工程公司施工;消防设施安装不符合防火、灭火要求;装修工程采用大量可燃材料未作防火处理等。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盐田区政府率领区安监局、劳动局、文化局、街道办事处统一行动,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三条,对上述消防违法违规公共聚集场所依法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