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嫖娼后发现身体不适,怀疑被卖淫女传染性病,便邀约朋友索要“医药费”,不达目的竟动刀行抢。昨日,嫌疑人魏泽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江津检察院介绍,去年7月22日中午,魏泽街上偶遇朋友张某,说他在“一加一”茶馆嫖娼时得了性病,要求张某一同找卖淫小姐要钱治病。
下午5时许,二人在茶馆找到卖淫女,张某将其叫进厕所,强迫她拿医药费,并动手打了她两耳光。茶馆老板出面劝说,张某拿出砍刀,强行索要300元钱。卖淫女为脱身,向老板借了300元钱给张。魏、张二人将钱平分后,挥霍一空。记者莫雪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