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决定,春节期间长沙市出租车运价有所调整,即:从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二(1月28日至1月30日)除按现行打表计程收费标准外,客运出租车每车次另加收5元。
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便利,调动营运车辆积极投入营运,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和收费行为,保证市民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春节期间允许客运出租车适当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