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26日威海讯 只因自己丢了一部手机,张某就伙同两好友将怀疑对象拖至一个网吧,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逼迫他承认,并要给予经济赔偿,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50多个小时。20日,张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归案。
2005年10月25日,张某因怀疑受害人小于偷了她的手机,就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其从宋村集市上拖至宋村镇某网吧内,并同王某、于某等人采用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逼迫小于承认偷了她的手机,并根据自己的要求赔偿。在赔偿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张某又伙同于某、王某等人采用殴打、看管等手段,强行将小于限制在网吧内长达50多小时。
经审讯,28岁的女孩张某是内蒙古兰查布市人,另外2名是22岁的文登男孩于某、25岁的文登女孩王某,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刘德成通讯员温轶洲 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