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年我省将选调1000名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工作!
昨天,省教育厅公布了一则让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心动的消息:有关部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调10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省内各地农村工作。
据了解,选拔出的硕士生和本科生将全部到乡镇一级政府工作,担任乡镇长助理。而博士研究生在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一年后,将有机会被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工作。
细则
本科生可当乡长助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将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单位。
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全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基层派出机构工作;共青团系统的选调生,关系落到县(市、区)乡镇团委,先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挂职锻炼1—2年;博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被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不过也必须先到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1年以上。
背景
我市选过大学生村官
昨天,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几年前曾在大学毕业生中选拔“村官”,不过,因为各种原因这项工作一度中断。
2000年,胶州市曾选调50名大学毕业生到各乡镇基层村庄工作,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助理等职务,当时这一举动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而即墨市蓝村镇的于毅镇长,至今还记得三年前曾有两名大学生分配到蓝村镇当“村官”。
不过,大学毕业生做“村官”的路并不平坦。据我市某高校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三年前我市的这项工作就已经停止了,因为当时缺少配套政策等原因,不少担任“村官”的大学毕业生在基层“流失”了。即墨蓝村镇的于毅镇长也表示,从2003年起,就再也没有大学生“村官”分到蓝村镇工作了。
说法
大学生在农村有作为
“以前我们学校也有少数毕业生通过选调被安排到农村基层工作,但这两年再没有选调过。”昨天,青岛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武志峰老师对记者说:“其实这对大学生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一方面,现在大学毕业生普遍面临就业压力大等问题,想找份理想的工作不容易;另一方面,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官,这是个很难得的锻炼机会,而且表现出色的大学生会得到进一步提拔的机会。”
得知省委组织部今年要选调大学毕业生去农村工作,武老师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一定要抓住机会。“现在各级政府部门对建设新农村的工作越来越重视,下乡后的大学生舞台当然会越来越宽广。”
调查
多数在校生都感兴趣
大学毕业生有机会到农村当“官”,大学生对这个“差使”抱什么态度?昨天,记者调查了我市各高校20多名大学生,发现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对选调下乡当“官”抱有浓厚兴趣。
青岛大学国贸专业的大四学生周琨刚刚参加了研究生考试,听到这个消息后她对记者说:“如果符合条件,我当然想去试试。”周琨说:“到农村去磨练两年,既增长了见识,又锻炼了能力,可以说是一举两得。”青岛理工大学大一学生李善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毕业时遇到这样的机会,他也会去报名。
不过,也有一些大学生对此不“感冒”。青岛大学计算机专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学生认为,到农村去工作不仅环境没法和城市比,工资也不会太高,所以他“没什么兴趣”。
提醒
农村条件还较艰苦
即墨蓝村镇于毅镇长认为,诸如韩、日、英语等外语专业的大学生,到了乡镇后能在招商引资方面大有作为。但他同时提醒大学毕业生,农村的条件艰苦,很多事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大学生想到农村当“官”,一定要有心理准备,要扑下身子踏踏实实地做事情才行。
链接
可在各高校内报名
首先必须是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且学习成绩优良,曾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学金的大学生才能报名。另外,想下乡的大学生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博士生、重点大学本科生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各高校校内报名,并由学校推荐,报名时间截至2月28日。被推荐的大学生3月18日要到济南参加笔试,通过笔试的要在4月份参加一次面试,过关者才有机会下乡当“官”。本组撰稿姜好
山东2006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按照中组部有关通知要求,2006年山东省委组织部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在选调范围上,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全省计划选调1000名左右,其中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占一定比例。选调数量及专业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
二、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学金。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国重点大学的本科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毕业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报考共青团系统的,本科生不超过23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6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
5、身体健康。报考公安系统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省内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驻鲁高校)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院系党组织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省外高校的学生通过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到2月28日结束。省内高校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高校确定后通知学生,省外高校学生的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3月18日上午在济南集中组织录用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考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市和各系统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安排在4月中旬,由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前全面审查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报名材料和证书原件。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4月下旬,派考察组到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研究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结果,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被选调的学生,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学生本人不得另找工作。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安排使用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全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基层派出机构工作。共青团系统的选调生,关系落到县(市、区)、乡镇团委,先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挂职锻炼1-2年。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1年。
详细情况请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咨询电话:0531-86903740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06年1月24日 |